县城加盟蜜雪冰城是垄断性的吗
近年来,随着新消费浪潮向县域市场下沉,蜜雪冰城凭借“高性价比+密集开店”的策略,迅速成为县城街头的“茶饮顶流”。无论是人口超10万的大县,还是不足5万的小县,几乎都能看到红底白字的“雪王”招牌。这种“县域包围城市”的扩张速度,让不少人产生疑问:县城加盟蜜雪冰城,是否形成了垄断性局面?要回答这一问题,需从市场布局、法律定义、竞争环境、加盟模式等多维度展开分析。
蜜雪冰城在县城的市场布局:下沉市场的“国民茶饮”渗透
蜜雪冰城的“下沉基因”是其在县城快速扩张的核心密码。自2010年开启加盟模式以来,该品牌便将战略重心放在三四线城市及县域市场,通过“低价策略+标准化加盟”组合拳,迅速填补了县城茶饮消费的空白。数据显示,截至2023年,蜜雪冰城在全国县域市场的门店数量占比超过60%,部分人口密集县城的门店密度达到“每2平方公里1家”,甚至在商业街、学校周边、乡镇集市等流量节点形成“百米一店”的布局。
从消费者端看,县城居民对蜜雪冰城的接受度极高。5-10元的价格带(如4元柠檬水、6元冰淇淋)精准匹配县域消费能力,而“平价不廉价”的品质(如新鲜水果茶、现煮珍珠)则打破了县城消费者对“低价=低质”的刻板印象。这种“接地气”的定位,让蜜雪冰城在县城迅速积累起品牌认知度,甚至成为不少县城年轻人的“社交货币”——“请你喝蜜雪冰城”成为日常消费场景中的常见表达。
垄断的法律定义与市场特征:从《反垄断法》看“垄断”的核心要件
要判断县城加盟蜜雪冰城是否具有垄断性,首先需明确“垄断”的法律与市场边界。根据《反垄断法》,垄断行为主要包括三种类型: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、滥用市场支配地位、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、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。“滥用市场支配地位”是公众最易联想到的场景,而认定这一行为需满足两个前提:一是经营者在“相关市场”具有“市场支配地位”,二是存在“滥用”该地位的具体行为(如限定交易、掠夺性定价、拒绝交易等)。
这里的关键在于“相关市场”的界定。对于县城茶饮市场,相关市场应限定为“县城现制茶饮服务市场”,即提供现场制作、即时消费的茶饮产品(不含预包装饮料)。在这一市场中,“市场支配地位”的认定需综合考虑市场份额(通常需达到50%以上)、市场控制力(如定价权、供应链主导权)、其他经营者的依赖程度等因素。单纯的“门店数量多”或“知名度高”,并不等同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。
县城茶饮市场的竞争格局:多元品牌与本地玩家的“混战”
县城茶饮市场的真实竞争状态,远非“蜜雪冰城一家独大”。尽管蜜雪冰城凭借先发优势占据一定份额,但头部品牌与本地玩家的“多元混战”才是市场主流。从头部品牌看,古茗通过“千城万店”计划,2023年县域门店数量突破2万家;茶百道以“区域深耕”策略进入河南、山东等省份的县城,单县门店数量可达10-15家;书亦烧仙草则聚焦“健康茶饮”概念,在西南、西北县域市场快速渗透。这些品牌的价格带与蜜雪冰城高度重叠(8-15元),形成直接竞争关系。
除了全国性品牌,县域市场还活跃着大量“本地茶饮店”。这类门店通常由夫妻或小团队经营,凭借“地域熟悉度”和“灵活定价”占据一席之地:比如陕西某县城的“老街茶饮”,通过推出“油泼辣子奶茶”等本土化产品,在本地年轻人中热度甚至超过部分头部品牌;江苏某县城的“张阿姨奶茶”,依托“买一送一”“会员日折扣”等促销活动,日均销量可达蜜雪冰城的60%-70%。
某第三方调研机构对全国100个典型县城的茶饮市场统计显示:县城茶饮店总量中,蜜雪冰城占比约30%-40%,古茗、茶百道等头部品牌合计占比25%-35%,本地门店占比25%-40%。这意味着,蜜雪冰城虽为“头部”,但并未形成“独家垄断”,市场份额仍由多元主体分占,消费者选择空间充足。
蜜雪冰城加盟模式的合规性分析:区域保护与供应链管理的边界
加盟模式是蜜雪冰城快速扩张的“引擎”,也常被质疑为“垄断工具”。但从行业常规与法律合规性看,其加盟政策中的关键条款,更多是规范化管理而非垄断行为。
首先是“区域保护政策”。蜜雪冰城加盟协议中明确规定:在核心商圈(如县城主街、购物中心),同一品牌门店间距不低于300米;在社区、乡镇等非核心区域,间距不低于500米。这一条款并非蜜雪冰城独有,古茗、茶百道等品牌均有类似规定,本质是避免加盟商“内部竞争”,保障单店盈利能力,属于连锁行业的常规操作。只要区域保护范围合理(未扩大到整个县城禁止其他品牌进入),就不构成“排除竞争”的垄断协议。
其次是“供应链管理”。蜜雪冰城要求加盟商通过总部或指定供应商采购原料(如茶叶、糖浆、包装材料),这是连锁品牌保证产品标准化的必要措施。根据《反垄断法》,只有当品牌方“无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”且“排除、限制竞争”时,才构成垄断。而蜜雪冰城的供应链采购价格透明(加盟商可查询成本明细),且未强制绑定非核心原料(如水果、冰块可本地采购),供应链成本仅占加盟商总成本的40%-50%,远低于“垄断性绑定”的风险阈值。
加盟商的经营自主权未被剥夺。门店定价(在总部指导价范围内浮动)、人员招聘、促销活动等核心经营权仍由加盟商掌握,总部仅提供“标准化运营手册”作为参考。这种“统一标准+自主经营”的模式,既保证了品牌一致性,又保留了市场灵活性,与“垄断性控制”有着本质区别。
县城加盟是否存在垄断风险?从市场支配地位到滥用行为的审视
结合法律定义与市场现状,县城加盟蜜雪冰城暂未构成垄断,核心原因在于“缺乏市场支配地位”与“无滥用行为证据”。
从市场支配地位看,如前文所述,蜜雪冰城在县城茶饮市场的份额通常为30%-40%,未达到《反垄断法》中“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”的标准(50%以上)。即使在个别县城(如人口较少、消费能力有限的县域)门店占比超过50%,也需结合“市场控制力”综合判断——若该县城存在2-3家其他头部品牌门店,且本地玩家仍能正常经营,则蜜雪冰城难以单独控制市场价格或排除竞争,不具备支配地位。
从滥用行为看,目前无公开证据显示蜜雪冰城存在《反垄断法》禁止的行为。未发现其通过“低于成本价销售”排挤竞争对手(蜜雪冰城单杯毛利率约50%-60%,高于行业平均水平);未限定加盟商“不得经营其他品牌”(加盟商可同时经营非茶饮类副业,如小吃、零食);未拒绝向中小供应商采购(其供应链开放给第三方供应商竞标,而非独家控制)。这些行为特征,均不符合垄断行为的构成要件。
理性看待头部品牌的市场影响:领先而非垄断的行业启示
蜜雪冰城在县城的高存在感,本质是“市场领先”而非“垄断支配”。这种领先地位源于三重优势:一是价格锚定能力,通过规模化采购将单杯成本控制在3-4元,实现“5元喝好茶”的定价,精准匹配县城消费需求;二是加盟体系成熟,从选址评估、装修设计到运营培训全程标准化,降低了县域创业者的门槛;三是品牌认知度高,通过“魔性广告”“雪王IP”等营销手段,快速建立县城消费者心智。
这种领先对县城茶饮市场并非坏事。头部品牌的进入,客观上推动了县域茶饮行业的“标准化升级”——过去县城夫妻店普遍存在的“卫生条件差”“原料来源不明”等问题,在连锁品牌的示范下得到改善;消费者对“现制茶饮”的认知从“奢侈消费”转变为“日常刚需”,市场规模持续扩大(2023年县域茶饮市场规模同比增长28%)。而对于创业者,加盟头部品牌是“低风险试错”的选择,但成功仍依赖自身经营能力(如选址、服务、本地化调整),并非“加盟即躺赚”。
竞争仍是县城茶饮市场的主旋律
综上,县城加盟蜜雪冰城并非垄断性存在。其门店密集、品牌知名的表象下,是县域茶饮市场多元竞争的真实格局——头部品牌各有优势,本地玩家灵活求生,消费者选择丰富。对于创业者而言,加盟蜜雪冰城需理性评估本地市场容量与竞争强度,避免盲目跟风;对于行业监管,需关注的是“是否存在滥用优势地位排挤竞争”的行为,而非简单以“市场份额高”判定垄断。在市场经济中,头部品牌的“领跑”与行业的“竞合”,共同构成了茶饮行业持续繁荣的底层逻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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